道德经 · 第十二章

第十二章上一句

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,故去彼取此。

白话

“为腹”是守住内在、涵养本真;“为目”是追逐外物、迷失根本。 肚子主接纳,重在充实平和;眼睛主外求,容易沉溺浮华。 所以圣人舍弃眼睛的妄看,选择肚子的笃实——不是不要感官,而是不被外物驱使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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