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二十三章

第二十三章PreviousNext

同于道者,道亦乐得之;同于德者,德亦乐得之;同于失者,失亦乐得之。

Note

志同于道,道便自然相应;行合于德,德便自然相随;习染于失,失便自然相就。 这不是道或德主动挑选人,而是人的所思所行,自然引向相应的归处。 诚信若有亏缺,他人便随之不信。 不信的根子,不在下面,而在上面的诚意尚未充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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