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三十六章

第三十六章下一句

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。是谓微明。

白话

想收敛它,先让它充分张开;想削弱它,先让它格外强盛;想废止它,先让它兴旺一时;想夺取它,先慷慨给予。 这不是故意颠倒行事,而是顺着事物本性,让它发展到极点后自然转向。 所谓“微明”,是幽微中见分明——不靠机巧算计,只因静观其势,便知盛极必衰。 柔弱胜过刚强,并非比力气,而是不硬碰,静待其自行瓦解。 鱼离开水潭就会死亡,国家的治国利器若显露于人,同样会招致祸患。 真正的治理,是顺应万物本性,不妄加干预,让一切自然成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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