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七十四章

第七十四章PreviousNext

常有司杀者杀,夫代司杀者杀,是谓代大匠斲。

Note

天道本有裁决生杀的权柄,不是人能随意取代的。 人若越位代天施杀,就像外行人强拿匠人的斧子砍木头。 真这么干,很少不伤到自己手的。 为政者当敬畏天道,安守本分,切忌滥施刑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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