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语 · 宪问第十四
陈成子弑简公。孔子沐浴而朝,告于哀公曰:「陈恒弑其君,请讨之。」公曰:「告夫三子。」孔子曰:「以吾从大夫之后,不敢不告也!君曰:『告夫三子』者!」之三子告,不可。孔子曰:「以吾从大夫之后,不敢不告也!」
白话
陈成子是齐国大夫田常,简公是齐国国君姜壬;「弑」指臣下杀害君主,属严重违礼悖伦之罪。 孔子听闻此事,郑重沐浴后上朝,不是拘泥礼节,而是因事涉天理人伦,不敢轻慢,以此表明对正义征讨的敬畏与担当。 他请求鲁哀公出兵讨伐,用意不在单治齐国,而在借鲁国尚存之礼法权威,倡明大义,匡正天下纲常。 哀公推说「你去告诉三位卿大夫」,这三人是鲁国掌权的孟孙、叔孙、季孙家族,当时鲁君早已失势。孔子依命转告,遭拒——并非他们没有力量,实因私利缠身,畏惧触动自身根基。 他再次强调「不敢不告」,不只是恪守旧日大夫身份,更是坚守士人底线:职位可退,道义不可弃;谏言或被搁置,心志不可折损。 这一章表面记一次失败进谏,内里却刻着孔子明知难为仍必为之的精神风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