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 · 滕文公上

滕文公上PreviousNext

夏后氏五十而贡,殷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亩而彻。其实皆什一也。彻者彻也,助者藉也。龙子曰:『治地莫善于助,莫不善于贡。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。乐岁粒米狼戾,多取之而不为虐,则寡取之;凶年粪其田而不足,则必取盈焉。为民父母,使民盻盻然,将终岁勤动,不得以养其父母,又称贷而益之,使老稚转乎沟壑,恶在其为民父母也?』夫世禄滕固行之矣。《诗》云:『雨我公田,遂及我私。』惟助为有公田。由此观之,虽周亦助也。

Note

夏朝五十亩收贡,商朝七十亩行助,周朝百亩行彻;表面不同,实际都是十分之一的税率。 “彻”是通达公私,“助”是借力共耕公田。 龙子批评贡法:它按多年平均产量定死税额。丰年粮多价贱,多收不算暴;歉年辛苦施肥仍不够,官府却硬要收足。百姓终年劳苦,养不活父母,还要借债补税,老少饿死沟壑——哪像父母官? 滕国早已实行世袭禄田,孟子便建议郊野用九分之一田力助耕公田,城中则按什一征税。 三代田制变化,不在税率高低,而在是否体恤民力。助法以公田为枢纽,把教化融于共耕,存着上下相顾的情义;贡法则死守定额,不顾丰歉——这正是孟子推崇助法、贬斥贡法的缘由。

AskReadDynast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