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 · 滕文公上
「夫滕壤地褊小,将为君子焉,将为野人焉。无君子莫治野人,无野人莫养君子。请野九一而助,国中什一使自赋。卿以下必有圭田。圭田五十亩,余夫二十五亩。死徙无出乡,乡田同井,出入相友,守望相助,疾病相扶持,则百姓亲睦。方里而井;井九百亩,其中为公田。八家皆私百亩,同养公田。公事毕,然后敢治私事,所以别野人也。此其大略也。若夫润泽之,则在君与子矣。」
白话
滕国土狭,百姓或为治人之君子,或为养人之野人。没有君子,野人便无人治理;没有野人,君子便无人供养。 因此建议:郊野实行“九一而助”——八家各耕私田百亩,另合力共耕公田百亩,等于九分取一;都城之内则行“什一而赋”,由百姓自行缴纳十分之一的税。 卿及以下官员,必授圭田五十亩,专供祭祀之用;家中余夫(成年未授田者)另加授二十五亩。 百姓生老病死、迁居流动,都不出本乡;乡里共用一井、同耕一田,出入结伴,守望照应,病痛扶持,自然亲近和睦。 一平方里划为一井,共九百亩;中央百亩为公田,其余八百亩分给八家,每家百亩私田;八家先合力耕完公田,才许料理自家农事——这便是区分君子与野人的根本所在。 以上只是大致规划。至于如何充实完善,则全靠君主与您来推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