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 · 万章下
曰:「为之兆也,兆足以行矣,而不行,而后去;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。孔子有见行可之仕,有际可之仕,有公养之仕。于季桓子,见行可之仕也;于卫灵公,际可之仕也;于卫孝公,公养之仕也。」
Note
“为之兆也”,是说先观察君主是否有施行正道的初步迹象;迹象既明,确有行道可能,却终究不肯施行,君子便离去——所以孔子从不在一国滞留满三年。 孔子出仕,分三种情形:因君主确有行道可能而仕,叫“见行可之仕”;因君臣间礼遇相接而仕,叫“际可之仕”;仅受国家奉养、不图行道而仕,叫“公养之仕”。 在季桓子手下,鲁国尚存法度,孔子希望他能推行王道,属“见行可”;在卫灵公处,灵公只敬重孔子名声,以宾客之礼相待却不采纳主张,属“际可”;在卫孝公处,史书缺载详情,但孟子单列为“公养”,应是仅供俸禄、不授职事,孔子暂且就食而已。 三者之异,不在官职大小,而在内心是否踏实、大道能否推行——这才是圣人进退的根本尺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