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庸 · 第二十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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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诗》曰「既明且哲,以保其身」,其此之谓与!

Note

“既明且哲,以保其身”,出自《诗经·大雅·烝民》。 明,是明察事理;哲,是通晓天命之微;并非苟且偷生,而是懂得进退存亡的分寸,始终持守正道。 所谓“保其身”,是使自身与大道同存,不是曲意逢迎、苟且避祸的保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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