敕斩匡谋
唐朝僖宗乾符三年冬十月,西川节度使高骈在成都主持修筑罗城,工程自八月癸丑开工,至十一月戊子完工。此前南诏屡犯西南,曾陷交趾、围雅州、逼成都,高骈赴任后开城安民、追击至大渡河斩其酋长数十人,又筑平夷军、沐源川诸戍以扼要道,南诏自此不敢深入。本年三月,南诏遣使求和却仍盗边不止,高骈当众斩其使者;又因南诏督爽此前递来木夹文书,称“督爽牒西川节度使”,辞极倨傲,且曾掳走安南经略判官杜骧之妻李瑶——李瑶为皇室远支——高骈将李瑶送归京师后,于甲辰日复牒南诏,历数其背恩犯境、残害吏民、诈降失信及交趾、大渡两役惨败之罪,措辞严正,折辱甚深。
敕令下达当日,高骈奉旨斩杀南诏所遣议和使团首领匡谋,籍没其家产。此举断绝虚与委蛇之途,南诏再未遣使入蜀。
夫子曰
余观高骈此斩,非快意于刀锋,实决疑于枢机:南诏挟胜而骄,唐廷久示宽柔,反滋其慢。一介使臣,名曰求和,身负木夹檄文,已非宾礼,乃战书之变体。斩匡谋而籍其家,非惩一人,乃正国体之不可渎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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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通鑑紀事本末
津而还。丛恐蛮至,豫焚城外民居荡尽,蜀人尤之。诏发河东、山南西道、东川兵援之,仍命天平节度使高骈诣西川制置蛮事。二年春正月丙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