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五十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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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,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没身不殆。

Note

“母”是根本,“子”是枝末。把握根本,便能通晓万物;明白万物,仍须回归并持守根本——终身不离大道,自然没有危险。 堵住欲望的孔窍,关上纷扰的门户,是涵养内在清明;若敞开孔窍、忙于外务,源头已乱,一生难救。 能察觉细微叫“明”,能持守柔韧叫“强”——这不是软弱,而是最清醒的洞察与最深厚的刚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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