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 · 公孙丑下
陈臻问曰:「前日于齐,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;于宋,馈七十镒而受;于薛,馈五十镒而受。前日之不受是,则今日之受非也;今日之受是,则前日之不受非也;夫子必居一于此矣。」
白话
陈臻质疑孟子:齐王送百镒好金不收,宋君送七十镒、薛君送五十镒却收下,二者必居其一,不能都对。 兼金是成色上等的金子,价格比普通金子高一倍;镒是重量单位,二十两为一镒;百镒即二百两,分量极重,用意难明。 孟子说:两次收、一次拒,都合乎道义。在宋国将远行,人家按礼送路费,怎能推辞?在薛国心存戒备,人家以“防患”为由送军需,怎可不受?在齐国却无所事事,无缘无故厚赠,分明是拿财物收买君子——君子岂能被收买? 收与不收,不在金子多少,而在馈赠名义是否正当、所处情势是否合理、赠者心意是否纯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