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六十五章

道德经第六十四章第六十六章

  1. 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
  2. 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
  3. 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, 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知此两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,远矣, 与物反矣, 然后乃至大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