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六十五章
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, 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知此两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,远矣, 与物反矣, 然后乃至大顺。
白话
用机巧智谋治国,是国家的祸害;不用机巧智谋治国,是国家的福祉。 所谓“智”,指权变机巧。任用智者施政,必背离道德、滥施威福,百姓失却淳朴,所以成祸。若摒弃机心、持守清静,上下和睦,君臣协力,百姓安于正道,所以是福。 明白这两者,就是掌握了恒常法式。 “稽”是“同”的意思,“式”是法则。智与不智的后果,古今一致可验,正是修身治国的根本法式。 恒常明晓这法式,就叫“玄德”。 玄德即天德。能始终洞明此法式而不迷,便与天同德;其深不可测,其远不可及。 玄德既深且远,又与万物相逆。 万物争利趋外,玄德却损己利人;万物追求浮华,玄德则返归本真。 如此,才真正达至大顺。 返本归真,顺应天理,自然无为而无不为,天下于是自然和顺。